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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: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:印刷业》

日前,山东环保厅、山东质监局批准发布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:印刷业》。标准对山东印刷业VOCs排放做了具体规定,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。具体如下:印刷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印刷油墨挥发性有机物含...[详情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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