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别:VOCs治理来源:北极星VOCs在线2021-09-07 08:39:29
一、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,本市既有企业按照《通知》要求实施完成的“一厂一方案(2.0版)”中确定的vocs深化治理项目,包括源头削减、过程控制以及末端治理升级项目...《通知》附件4任务清单中的“要求”和“目标”类治理任务,“推荐”类治理任务的完成比例不少于70%;(三)实施完成治理项目后,企业vocs减排量不低于10吨/年,或排放量较治理前削减20%及以上;(四)源头削减项目通过部分或全部生产设施改造实施